问题 | 挪用资金罪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关键证据主要集中在账簿与转账记录之中。
依据现行法规,证明犯罪行为的证据种类繁多,涵盖了诸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供述及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笔录、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 然而,在涉及挪用资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账务证明无疑是最为关键且至关重要的证据之一。账簿详细记录了资金的进出情况及其流动方向,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单位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及资金何时经由何人从特定账户转移至何处以及最终落入何人手中(即账户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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