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写谅解书可以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需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情节来进行判断。
若事件显著微小且造成的伤害程度较轻,在法律层面上未达到认定为犯罪的标准,或者该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那么这类情况下可以考虑免于给予刑事处罚,从而使当事人得以释放。 然而,如果无法获得刑事处罚的豁免权,即便没有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书,法官仍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减轻对被告人的惩罚力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 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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