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确实存在撤销案件的可能性,然而,这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只有在符合以下任一或多个条件时,才能考虑撤销案件:
第一种情况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 第二种情况则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第三种情况是经过国家特赦令的批准,免除了罪犯应承担的刑罚责任; 第四种情况是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受害人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 最后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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