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教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教唆罪需要满足以下四大要素:
首先,教唆人须存有故意的心态,即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教唆者产生特定的犯罪意图或者实际实施犯罪,否则便不属于教唆的故意; 其次,教唆者还需具体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方式,但至于采用何种手段,法律并未作出明确限定; 再次,被教唆者必须是特定的个体,因为教唆罪只能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 最后,被教唆者还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是由我国现行刑法采取的主观主义原则决定的,由于教唆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应该给予独立的刑罚处罚,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中可以明显看出教唆罪的独立性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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