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恋诈骗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系统在审查案件时,对于婚姻诈欺罪的认定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解析和评估:首先是从犯罪意图的形成时间来看,通常情况下,婚姻诈欺罪的犯罪意图都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便已经萌生,而谋求非法占有的他人钱物则成为判断婚姻诈欺罪成立与否的核心要素之一;其次,在行为表现上,这类犯罪分子惯常采用虚构事实、隐藏真相等手法,使受害者产生误解并信赖其行为,从而获取财物;最后,在行为完成后,此类罪犯通常会把所获取的财物全部或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甚至为了遮盖诈骗的事实,他们可能会向受害者支付少量费用,但实际上,这些财物仍然处于罪犯的完全掌控之中。
就骗取的资产的产权归属而言,所骗取的财产如若为某人在婚前所有,或者是与此次案件无关的其他人的财产,都不应该归类到婚姻关系确立之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范畴之内;然而,当案件发生后,我们不妨根据受害者对此事件的反应程度,对是否有起诉施加刑事责任的必要性进行慎重的权衡。 如果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涉事人员能够主动投案,并且充分陈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那这便可以视作是自我坦白的表现。 针对这些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可考虑给与其从宽处理或适度减轻刑事惩罚。 其中,如果罪犯罪行较轻,司法机关完全可以选择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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