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下:未成年人犯罪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从犯;胁迫参加犯罪的;超过限度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自首和立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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