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罪免处会影响子女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罪免处,实质上是“有罪但无刑”的意思。一般来说,被定罪了,即使是没有处以刑罚,即认为触犯了《刑法》,曾经是“有罪之人”,因此犯罪记录肯定是存在的。
对于父母因为其他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只要子女本人与犯罪人划清界限、没有包庇报复言行,就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而在“定罪免处”的情形下,犯罪行为大多恶性很小,社会危害性很轻,不会对子女成长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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