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不认定成故意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没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不认定成故意犯罪: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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