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亲口说行贿了能做为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人亲口承认实施过行贿行为,并不能依照此项单一线索或者声明直接判定其构成行贿犯罪。
诚然,这仅仅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或描述,在最终法律评价过程中,必须依据诸多其他关键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欲确定某人是否构成行贿罪,需符合一系列明确规定的构成要件,其中包含为了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资源等违法行为。 仅仅依赖口头陈述作为证据,显然难以具备足够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深入分析财物的具体性质、给予的具体方式以及所谋求的利益是否具有不正当性等多个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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