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案件之追诉时效,是依犯罪所应承受之法定最高刑期来确定的。
当其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五年之时,追诉时效便设为五年; 若其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未满十年之际则追诉时效设定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期在十年以上者,追诉时效设定为十五年; 若其法定最高刑期达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重程度,那么追诉时效则需设定为二十年。 若二十年后判断仍有必要进行追诉时,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然而,当此类案件已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又或是由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嫌疑人为了逃避调查及审理而故意销声匿迹的行为将不再受制于案件追诉时效的约束。 同时,若被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由于该类案件性质之特殊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理应对此立案进行深入调查,否则也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知道您是否已经理解并掌握这部分内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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