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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进行监外执行:
患有严重疾病、需长期就医治疗的人员;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的两名女性;
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独立照料自身生活,申请监外执行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的人群。
而针对被判为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存在上述第二种情况,则可考虑给予其暂缓监外执行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威胁的罪犯,或是具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均不予批准保外就医。
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必须接受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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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