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如何判定情节轻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程度的归属问题,应遵循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简称“《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相关指引。依照该法条明确规定,对于开设赌场这一行为的基本惩罚措施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缴纳罚金。在实际案例中,对情节轻重的判定往往会综合考虑如下几个关键因素:
1.开设赌场的规模及影响力,包括参赌人数、赌资总额、赌博形式、赌博时长等多个维度; 2.是否涉及到有组织、策划、指挥等行为,以及是否采用了隐匿、逃避侦查等手法; 3.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是否为未成年人提供赌博便利; 4.是否还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洗钱、暴力、威胁等; 5.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如毁灭证据、串供等。具体的案情分析需要紧密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展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若在案件中,开设赌场的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且犯罪分子具有悔过之意,那么其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从而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罚。反之,若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其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适用较为严厉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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