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三年以下一般都可以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并非如此。
宣告缓刑的情况需满足以下三个关键要素: 首先,被判处缓刑的对象必须为被法院判定剥夺自由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罪犯; 其次,被判刑罚超越三年有期徒刑者,因其所犯罪行为较为严重,对社会的潜在威胁较大,因此不宜于为之采用缓刑制度。 最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其犯罪情节应相对较轻,且具有良好的悔过表现,同时,在社会环境中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这是因为累犯往往屡教不改,其主观恶意深重,人身危险性极大。 若被判缓刑的罪犯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了附加刑,那么附加刑仍须执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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