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冒食品市场监管局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在其产品中进行掺杂、掺假行为,致使以假充真或以次充好,或者是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伪装为合格产品,这些情形下销售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的,将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还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如果销售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而不足五十万元的话,则会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当销售额超过五十万元但不足二百万元时,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仍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然而,若销售额高达二百万元及以上,那么就将面临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必须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或者是没收全部财产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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