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算上拘留时间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为被法院判处刑罚之后,其在审判过程中被提前监禁的时长则可视为已服刑期。
然而,各类刑罚所折抵的刑期具体数值是有所差异的。 具体而言,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这种刑种的刑期自判决执行日期开始计算,而在此之前的羁押期限,可依每日一比二的比例进行抵扣;另外依照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来说,其刑期也是自判决执行日期计算,同时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期内实行每天一比一的比例换算;再来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期自判决执行日期开始计算,而在这之前的羁押期内,同样每过一天即可视为已经执行了一天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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