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37起被刑事拘留能否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金额高达37笔的欺诈行为,若行为人已遭刑事拘留,是否具备保释的资格仍需以全方位的角度进行考量。
通常而言,在这样的案件中寻求保释并非易事。 由于涉及的诈骗案件数量众多,这意味着犯罪行为的情节或许较为恶劣,对社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然而,如果该名犯罪嫌疑人能积极主动地偿还被骗钱财、承认自己的过错并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者存在诸如身患严重疾病且无法适应拘禁环境等特殊情况时,也有可能获得保释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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