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多久才能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一方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且另一方对此持反对态度时,法院首先会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若调解无果,法院将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裁决是否允许离婚。 然而,若无明确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例如重婚、与他人保持非法同居生活、蓄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对子女或配偶进行肆意虐待、遗弃以及有反复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无法纠正、夫妻间因感情疏离导致连续二年以上未能同住等情形,初次提出离婚申请时,法院可能下达不准许离婚的审判结果。 在此种情况下,需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重新提请诉讼,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时,法院批准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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