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公司主体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公司主体身份参与合同诈骗行为的实例,通常表现为企业以其自身的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在此情境之下,公司已被视为一个法律意义上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主体,从而具备了成为刑事犯罪行为者的资格。 毫无疑问,要科以合同诈骗之名判定某一特定公司是否有罪,我们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关注公司的决策阶层、经营管理者或法律直接责任人否曾利用公司名义,在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执行过程中蓄意进行诈骗行为,企图通过此种手段非法占有他方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