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几天必须报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对待被拘留的人,要是觉得需要实施逮捕行为,就得在把人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让其进行审查批准。
这里要注意,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的。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够延长到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它得从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一天起,在七天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合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检察院,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这样一来,就能更好地处理各种案件,让法律得以正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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