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过37天后是被逮捕了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经过37天"这一表述并非绝对表明当事人已被实施逮捕。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流程之中,若公安机关基于特定原因,需对被扣留者采取逮捕措施时,必须在扣押结束之后的第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核准。
在此基础上,若牵涉到特殊情况,那么向上递交审查与核准的日期可能会相应地延长一日至四日不等。
特别要指出的是,对于那些流窜作案者、多次作案者以及大规模作案团伙中的主要嫌疑人而言,他们向上递交审查与核准的日期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37天实际上是一个法定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已经被正式逮捕;
反之,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
然而,最终是否实施逮捕,还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2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