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会监视居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监视居住这一法律措施通常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若某人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可采用此法; 其次,当女性处于孕期或哺乳期时,同样适用此制度; 再者,如果某人为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者,亦可采用监视居住; 此外,如因案件的特殊性或是为了推进案件的办理工作,实施监视居住会更有利时,也可以实行监视居住;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过,案件仍未审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话,也可以考虑使用该办法。 至于具体执行地点,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中进行; 如无固定住所,则可在指定居所内施行。 然而,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和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如果在其住所执行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经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内执行。 但是,必须避免在羁押场所或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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