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37天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37天,经过检察院审查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而实施释放,则通常情况下,这段经历将不会作为案底予以保留。
然而,若是在那段时期内经由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被判定有罪、判处相应刑罚,那么相关记录将会被永久性地记录为个人历史中的一部分——即所谓“案底”。 另外需注意的是,组织和参与人数众多的聚众斗殴,通常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引发刑事诉讼,进而导致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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