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里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自向涉嫌犯罪者发出刑事拘留证、采用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应启动刑拘的时限计算工作。
通常情况下,侦查机关将在被拘留者羁押完成的24小时内展开讯问程序。 若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对当事人的拘留缺乏法律依据或不当,则必须立即予以解除,且必须同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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