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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证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活动的过程中,对于已发现的现行犯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员,为确保有限制其人身自由以利于进一步侦查的必要性,依法制作并颁发刑事拘留证是不可规避的要求。
这个流程的启动,预示着警方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足以使某个人物成为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嫌疑人。
并且,由于情况紧急,为了不让潜在的罪犯逃脱或者继续实施暴力行为,必须要采取拘禁措施以限制其自由。
这项举措意味着,被拘留者将会暂时关押在看守所内,等待警方往后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以及审讯手续的推进。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的、严格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强制执行手段,最长的期限不能超出37天的规定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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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