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视为一种行政处罚行为。
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对其直接主管并正在处理的案件实施侦查期间,若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形,便针对当前犯下重罪或重大嫌疑的个体采用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是一种基于刑事诉讼理念的特殊刑事程序,旨在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阻止可能逃离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行政处罚,则是由行政机构对违法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惩罚性的惩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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