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告诉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的人员,其家属享有知情权。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正式立案调查期间,针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短期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明文件。 在完成拘留手续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当上述特殊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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