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所需要带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被拘留者一般的生活习惯中,并不需要随身携带任何物品。
正常的情况下,个人财物将会由拘留警方代为妥善保管。 然而,被拘留者的家属是可以为其准备一些基本必需品的,例如贴身衣物以及盥洗用品等。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为被拘留者准备的生活物资必须要严格遵守看守所对于各类物品的规定与检查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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