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都要申请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这一阶段,并非所有拘留在案人员都会被裁定须实行逮捕。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标在于确保能够及时而有效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管控。 一般而言,若公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将犯罪嫌疑人收容于监管之中,以期进行更为深入的案件调查工作,那么就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逮捕申请。 然而,倘若在拘留期间内案件事实得到充分揭露,发现犯罪嫌疑人之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或者其情节极其轻微且并未产生实质性危害结果,无法认定为是犯罪行为,抑或证据不足等等,则公诉机关亦有可能选择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