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案件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管辖范围内,面对已正式接受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预防并即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人员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刑事拘留案件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需对各类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予以立案; 其次,公安机关在接到立案申请后,应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的相关证据材料; 再次,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存在法定情形之一者,可依法先行实施拘留; 最后,拘留完成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此外,除非因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的家属发出通知。 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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