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处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一种正式的刑罚手段,这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接收到的案件,在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时,依法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关于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正在筹备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被执法人员察觉; 其次,如果受害者或者在现场目击到事件经过的人员直观地指出该行为人涉嫌犯罪; 再次,在行为人的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第四,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司法监管或者在逃亡的状态下; 此外,如果犯罪行为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刑事拘留。 另外,如果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同样可以适用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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