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会有案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同于案底。
然而,若不幸地在被刑事拘留之后,被依法判定有罪并判决执行,那么这样的情况便会导致案底的形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其设立的初衷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有序进行。 但是,若经历了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当事人依然被判定有罪且需承担相应的刑罚,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在此情况下,与之相关的犯罪记录将会被保留下来,从而形成案底。 案底是对犯罪人员过去犯罪行为的详细记载,便于司法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是实施刑事拘留这一措施本身,并不足以直接导致案底的产生,真正决定性的因素在于随后的司法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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