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拘留就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拘留并非刑事拘留,而是法庭针对那些以不同形式干扰和破坏民事与行政程序合法性与公正性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拘留措施。
相比之下,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他们直接负责的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司法拘留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诉讼程序的稳定性,确保诉讼活动能够有序地进行。 而刑事拘留的初衷则是为了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推进,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自杀、销毁证据等不利于案件审理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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