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满后又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见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缓刑期满之后,犯罪者再次遭遇刑事拘留,那么他们的亲属往往无法与之相见。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直接立案处理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侦查阶段,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他们的亲属一般无法与其会面,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从而影响到案件的侦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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