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赶上春节会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当春节遇上嫌疑人面临刑事拘留之时,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意味着嫌疑人将因此而获得自由释放。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 关于是否应予释放,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而非仅仅因为某个特殊的节日。 若被拘留者未能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解除拘留的标准,例如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存在充分证据显示犯罪嫌疑重大、可能对诉讼进程造成阻碍等等,那么即便恰逢春节假期,他们也无法得到释放。 唯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前提下,例如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并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行为、拘留期限已满等等,才能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对嫌疑人的刑事拘留。 因此,春节并非影响刑事拘留决策的法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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