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能不能上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明确法律规定,包括被告者、自诉人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均有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请其第一审,对是否维持原判或者做出新的裁判提起上诉的权力。
在《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手段的相关条款中,被告者在强制拘留期间依然保留了针对初审所作的判定、裁决产生异议并可由此引发上诉程序的权力,这种情况下,即使面临着刑事拘禁的状态,被告者仍然能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更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申请。 因此应当明确指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拘留)的被告者在此等特殊情况下依然享有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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