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洗钱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每一位犯罪嫌疑人自首次遭侦查机构询问或实施强制措施起,便享有向辩护律师授权的权利,同时侦查机构亦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此项权利。
据此,谢绝涉嫌洗钱犯罪嫌疑人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委托辩护律师,以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根据第八十五条详细规定,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必须严格出示逮捕证,且须于现场立即将被捕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能超过24小时。 除非是因难以及时通知或是嫌疑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下,可能会对侦查工作产生阻碍,否则应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因此,若犯罪嫌疑人不幸遭遇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办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家属发出通知。 总而言之,涉嫌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应尽早委托辩护律师,并充分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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