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被拘留带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以及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倘若某人因涉嫌盗窃犯罪行为而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公安部门应于其被拘禁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完成首次审讯工作。若经审查发现其不应遭受拘留,公安机关须刻不容缓地将其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此外,若公安机关需在异地实施拘留或逮捕行动,则应提前通知被拘留者或被逮捕者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以便后者能够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在异地执行拘留或逮捕任务时,公安机关既可自行完成相关程序,亦可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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