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认罪后走什么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认罪悔过,则刑事诉讼流程会按部就班地展开。首当其冲的是,公安部门需对涉案嫌犯进行深入的审讯,以便明确其认罪的真实性以及具体情况。随后,公安机关应将该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以确立事实、脉络清晰的证据链条。在这一环节中,若人民检察院经审核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端正,并且案件的关键事实明确,证据充足确凿,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而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环节中,如果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行为,便可依法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嫌疑人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无其他加重情节,那么他有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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