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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羁押最长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中,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情况下不会超出三十七日。具体来说,这个期限包括了侦查机关首次进行拘留的最长期限,即最长可达三日,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还可以得到适当延长,最多可延至七日。紧接着,若仍需对被拘留人实施羁押,则必须提交检察机关请求批准逮捕。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一般定为七日。因此,从拘留伊始到最终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为止,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最长时间便是三十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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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18: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