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刑事拘留满37天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了37个工作日的刑事拘留之后,调查机构作为相当大程度上具有裁决权的权力机关便会向检察院提交对嫌疑犯申请逮捕的请求。若检察院发现对于案件的证据收集仍然不够充分或者怀疑证据无法形成构成犯罪的完整链条,他们有可能会采取行动,拒绝批准逮捕,这样一来,嫌疑犯就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被允许进行保释等待审判。
然而,如果检察院批准了逮捕,那么嫌疑犯将会继续被关押,并且案件将进入到审查起诉的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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