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面对面会见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面对面会晤,乃是指在刑事诉讼流程之关键阶段,即在拘留或者监禁犯罪嫌疑人士、被告之人在看守所或其他严密监控之设施内,辩护律师有幸与之直接进行对话交流的一种重要机制。此种会见制度对于确保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力、深入了解案件详情以及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面对面深入的交流互动,律师得以更准确地体察并理解当事人所处的困境及状况,从而为其提供更为精准且有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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