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问谁刑事拘留的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在37天内。此期限包含了由侦查机关首次提出的最长拘留期限14天,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可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进行一次延长,从而将拘留期限再度延长14天。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拘留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7天。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均为理论上的最长拘留期限,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案件具体情况的差异性,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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