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送什么东西有何规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内,家属是可以为被拘留者送去零用现金、衣物、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教育用品等物资的。但是,所有由被拘留者近亲传送至的物资,都需要经过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另外,所送衣物及裤子上不得含有任何金属制品,皮带亦不可使用,同时鞋子上也不能有鞋带,仅能选择布鞋或拖鞋等无装饰性的款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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