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没有追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非法持有毒品这项罪行时,确实存在着追诉时效限制的问题。
具体的追诉时效,会根据针对该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最高法定刑而定。 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因其犯罪性质和情节轻重之别而呈现出差异化。 总体而言,若理论上可能被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期未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则为五年; 若理论上可能被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 倘若理论上可能被判处的最高法定刑期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则上升至十五年; 至于理论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其追诉时效则设定为了二十年。 另外,如若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必须对某些案件予以追诉的话,那么就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特别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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