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动手行为是否仍构成聚众斗殴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身为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身份,即便我并未直接采取暴力行为,依然可能被视为触犯聚众斗殴罪行。
所谓聚众斗殴罪,即是个人或团伙出于报复他人、争夺霸权等不正当意图,纠集众多人员形成集团进行激烈斗殴活动,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之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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