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娱乐场所涉嫌毒的处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当娱乐场所有涉嫌涉及毒品违法的行为时,国家会给予相应之惩罚,包括但不仅限于警告、罚金、行政拘留以及吊销相关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明。
如若娱乐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本身就直接参与、实施了与毒品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是为其他进入该场所消费的消费者提供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准入门槛,那么他们将会被视为触犯刑法并将面临严肃的刑事追责;如果这样的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法的标准,那么也将按照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对于那些故意容忍或放任场所内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的聚众集体注射毒品、吸食毒品,甚至是贩毒等活动而知情却不向公安机关汇报的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们,国家同样会按照前述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