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0万以上罚款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情形,已构成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其所生产经营的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故意销售该类明知掺杂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如若其行为导致人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罚金; 而当此种行为直接致使人员死亡或者导致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关于罚金的具体额度,往往需要结合销售金额、受害程度以及罪犯的服罪表现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决定,然而一般而言,罚金的数量都会相当庞大且高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