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有什么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刑事法律规定,涉嫌涉及走私货物或物品偷逃的应缴税款数额若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就应当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这里所强调的“应缴税额”,意为进出口货物或物品必须向海关部门支付的进出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的海关代征税费的总金额。
而走私普通货物或物品犯罪在严格意义上说,是指任何有关破坏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递国家限制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珍贵植物及其制品、各种淫秽物品、各类毒品以及国家严格禁止输出的文物、金银以及其它贵重金属之外的货物、物品出入境,以规避应缴纳的关税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15: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