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饭店捡到手机是盗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饭店“捡到”手机,手机属于主人遗忘物的,不构成盗窃罪;
并非遗忘物的,有可能涉嫌盗窃罪。 饭店的手机,持有人已经离去,旁边座位上并无同行人的,属于遗忘物,当事人捡到,不是盗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丢失手机的人。 但手机虽然放置在空座位上,主人并未离去,而是在旁坐,或者同行人在旁,主人临时离开,趁主人或者旁人不备取走手机,不是捡到,是窃取,涉嫌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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