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还有结果加重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犯罪确实存在着针对特定后果加重行为的特殊法规制。
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导致被绑架者不幸失去生命或自行采取极端手段结束其生命的行为,这便构成了刑法学界上所谓的“结果加重犯”,这种情况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 毫无疑问,绑架罪作为一种极其严重且恶劣的犯罪行为,其所涉及到的结果加重情节会对犯罪分子施加更为沉重的惩戒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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